贪是人的本性,与生俱来。我们都知道,小孩总是看到什么东西都会往嘴里放,有时因为家长的疏忽,铸成无法补救的过错。
贪是一种病,更是一种瘾。贪酒会让自己成为瘾君子,误事、惹祸伤身体,最终会让自己追悔莫及;贪色会自身难保,破坏家庭,伤及子女;贪权会让自己铤而走险,失去朋友,失去自我;贪财会让自己担惊受怕,夜不能寐。
贪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。小时候的贪是本能,因为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,情有可原。可是,长大之后的贪,却是受到各种因素影响,正如“近朱者赤近墨者黑”;物质社会的发展,自制能力的欠缺,社会教育及家庭教育的缺失等,都是促成人类贪婪的罪魁祸首。
君不见,倘若缺乏家庭教育,孩童看到别人的东西后偷偷带走,家长发现后却不去责备,由于这种放纵,孩童会感觉通过“偷”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,在欲望的驱使下,胆子会越来越大,最终发展成抢劫,当身陷囹圄的那一刻时,就已将自己的大好前程葬送。
君不见,经常对单位以及同事“吃拿卡要”,贪图小便宜,久而久之在欲望的驱使下就会挪用、贪污公款,纸是包不住火的,被发现是迟早的事情,当被移交法检之后不仅无福消受不义之财,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君不见,没有集体意识,以贪功推责的方式开展工作,功劳揽入囊中,过失推给他人,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,当身边的人离你而去孤家寡人之时是否会后悔自己的贪婪。
贪是心魔在作祟,贪心的人总想着自己;贪婪的人不知道满足,总是希望多多益善。
其实,贪婪的人最终会自毁前程。人生短暂,我们要学会知足常乐,要让贪婪的欲望坏死在萌芽之中。如果不小心招惹了贪魔,就会整日被烦恼所困扰,因为,贪会让人越陷越深,不能自拔,贪会让人整日恐慌,又何有快乐。所以,奉劝各位,莫贪,遵循客观规律,知足者常乐。
(幸福店 冯安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