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召回是食品安全最高标准
2017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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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”。依照普天下皆认可的社会价值观念,“安全”显然是食品流通和消费所应当具备的最为基本的条件。
时下,在解决了基本的温饱问题之后,我们突然发现食品不安全了。于是,从普通食品到无公害食品、绿色食品,一直到了有机食品这一最高标准。然而近年来,食品安全事故却在世界各地不断爆发:英国的“疯牛病”、欧洲的“口蹄疫”、席卷全球的禽流感,等等。与之相应的,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也是层出不穷,如劣质奶粉、苏丹红、瘦肉精、毒大米……问题食品之多,涉及范围之广,造成后果之重,已经到了令人“谈食色变”的地步。
全世界都在围追堵截问题食品。关于问题食品召回的法律法规,纷纷出台和不断完善,我国也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提出“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”。
于是便有政府官员、学术专家鼓掌叫好,似乎找到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钥匙。更有甚者,立即对食品召回制度进行解读,如何进行细化,如何进行监管……忙得不亦乐乎。但是立法了就有效吗?有了一个召回制度就能解决问题了吗?有了政府监管,只要不是“不作为”,当然能起一定作用!但事实上仅靠法规、靠制度是不会铲除干净的。
这就要求我们从事食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,永远以诚信和责任来作为企业价值观,用良心经营,不被所谓的“追求利润为天职”左右。抓好原料、生产、储藏等重要环节,就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商品,也就不用提什么召回了。
普通食品、无公害食品、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――良心食品才是安全食品;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区标准、企业标准――“无召回”才是食品企业最高质量标准。 (禹田公司 逄金彪)